用户名:
密码:

法学论文

美容整形遇纠纷,怎么办维权
作者:张颖 律师  时间:2022年03月16日

近年来,美容整形服务越来越常见,不少美容院开设了相关服务,因美容服务损害后果多见于对人体外形、容貌造成影响,故由此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此值得注意的问题有二,一是此类服务合同维权的依据,二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到底是否能够得到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美容整形服务合同在维权时,究竟适用违约相关法律规定还是侵权相关法律规定,是需要消费者进行选择的。

一般来讲,美容医疗服务未达消费者预期但未造成实质损害的,可以选择依据服务合同违约条款主张商家的违约赔偿责任。如美容医疗服务未达消费者预期且对消费者身体造成一定损伤的,则可以要求商家承担侵权责任。就侵权损害的赔偿项目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及因误工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就此类服务合同是否能够主张赔偿精神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美容整形类服务合同所追求的效果多为精神层面上的愉悦和享受,故对于相关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法院将综合证据和实际损害后果来酌情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及数额。

律师资料

张颖律师
电话:15333142…

最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