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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遭遇他人网络暴力该如何应对
作者:张颖 律师  时间:2022年09月18日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的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有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这些情形,就要承担民事责任。

网络暴力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就不只是承担民事责任那么简单,还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了侮辱罪和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遇到这种情况,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将被公诉


而网络暴力恰恰是暴力形式的一种,是借助互联网这一载体,对一定的人、事、物进行谩骂、抨击、侮辱、诽谤等,并对当事人的隐私权、人身安全权及其正常生活造成威胁或某种不良影响的行为。所以网暴他人是违法行为,轻则承担民事责任,重则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这些情形就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

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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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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