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装修婚房被水淹,责任谁承担?
作者:张颖 律师 时间:2025年02月09日
楼上返水,装修房屋被水淹 肖先生今年61岁,系一名退休教师。前些年,他在枣阳市某学校教书时,购买了一套单元房。2023年7月,考虑到儿子将要结婚,肖先生请装修公司对该房进行装修。完工后,因屋内味道较大,肖家打算晾上一段时间再入住。
“肖大哥,你们家门口有水流出,过来看看。”2024年1月3日,四楼租赁户袁某携孩子返校时,发现所租房屋楼道及二楼、三楼门口都有水,随即告知二楼业主。
这栋楼一共四层,肖先生家在二楼,胡某住三楼,王某住四楼。胡某跟随儿子长期居住在襄阳市区,王某也把房子租赁给了学生家长袁某。
肖先生赶到家里一看,原本装修好的新家一片狼藉,墙面、屋顶大面积浸水,地面大量积水。见此情景,肖先生心痛不已,立马打电话报警。
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后,安排人员赶到现场查看,确认是三楼厕所返水所致。后经疏通,发现堵塞部位在二楼与三楼厕所排污管之间,堵塞物有水泥块、便纸等未溶解物。
初步了解情况后,民警经协调无果,建议肖先生走诉讼程序解决。
1月22日,肖先生拿到鉴定机构出具的定损意见后,找到楼上业主交涉,但沟通过程中,各方互相推诿。无奈之下,肖先生一纸诉状将胡某、王某诉至枣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23220元,评估鉴定费1150元,共计24370元。
调解未果,实地勘验漏水源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家政考虑到双方为邻里关系,案情虽然简单,但是如果一判了之,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不利于今后邻里相处,甚至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为此,9月25日,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法官,你看我家被水泡成什么样了,吊顶生锈,墙面发霉、脱落,这房子不维修,娃子结婚就没房住了。”肖先生大倒苦水,向法官展示房屋受损的图片。
“我们家里一直没有人居住,水电也早就断了,可我家也遭水灾了,我的损失谁赔?”三楼业主胡某回应道。
四楼业主王某认为,自己的房子已经租出去了,是袁某在使用。事发后,袁某搬离了,这事跟自己没有关系,故拒绝赔偿损失。
双方争论不下,调解一时之间陷入了僵局。但承办法官并没有为此感到气馁,他认为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就在于确认漏水责任主体是谁。只要找准了矛盾根源所在,调解也就有了突破口。
为进一步查明房屋漏水原因,承办法官决定去现场一探究竟。
经实地勘验,肖家房屋被水泡过的痕迹依然清晰可见。勘验还显示,该栋楼顶雨污管道未分流,楼顶管道口没有篦子,枯枝树叶、废弃电线散落在管道口,加上事发前几天楼顶进行了维修,天降小雨,堵塞原因及水的来源可能来源于四楼或者楼顶。
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法官现场一一核实关键证据,拍照取证并做好现场勘验笔录,将每一个环节都做到细致入微,为案件的后续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勘验了解的情况,某学校和四楼租户袁某与本案处理有利害关系,法庭遂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追加为共同被告。
本案中,造成肖先生房屋受损的原因,系建筑垃圾、便纸等未溶解物堵塞厕所排水管道导致返水所致。某学校作为房屋的设计方和建设方,对雨污未分流有责任,对楼顶维修管护疏于管理,无法排除管道堵塞的责任,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四楼业主对房屋具有管理义务,不得因出租而排除该义务。袁某作为该楼栋用水和排污的唯一使用人,无法排除污水管道堵塞的责任,应当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二楼、三楼业主虽然没有入住,但对楼顶和污水管道同样负有管理责任,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