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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交通事故成功案例 (2011-02-10) 点击量:12577
原告陈某某,男,1962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住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某某村。 委托代理人邹金狮、江鼎平,福建凯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住所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35号。 法定代表人王闽寅。 委托代理人林建峰,公司员工。 被告唐某某,男,1985年6月8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荣昌县龙集镇抱房村2组。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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