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男.汉族.法学学士.2004年至2009年从事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现为康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经典案例:曹县果品公司与农业银行曹县支行抵押借款合同纠纷.标的额157.5万元,青岛泉林食品厂与农业银行泗水县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标的额607.6万元,徐某某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
★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处置不良置产提供法律服务.
★为柔婷集团预付款项目临沂地区核查工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为长安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及临沂中心支公司.临沂远大城建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主要著作:<论法人越权行为规则>.<论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承担主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