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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资料

周海泉律师
专长领域: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不当竞争 经济仲裁 常年顾问
电话:
15013665… (获取律师电话请联系 110网在线客服)
Email:
zhouhq419@163.com
执行机构: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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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周海泉律师,江西萍乡人。2004年考入湘潭大学经济法学硕士专业学习,2005年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2007年毕业获经济法学硕士学历、学位。2008年加入广东卓建律师所事务所,2009年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2011年为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取得专利代理机构资质的创始人,2011年赴日本研修,为日本AOTS访问学者。现为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利代理人、合伙人。

周海泉律师从事法律工作10余年,已办理上千起法律事务,主要包括民商事经济纠纷、知识产权诉讼与维权等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先后担任过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周海泉律师具有物理学理科背景知识,长期为电子电路、半导体、LED照明、精密制造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擅长这些技术领域/行业的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保护、不正当竞争等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办理,累计代理知识产权诉讼与非诉案件数百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周海泉律师法学知识深厚,对疑难案件有独到见解,对调查、搜集证据有专门研究,思维缜密,善于抓住案件的关键和细节,精研法规与司法解释,综合协调,确保案件取得很好效果。周海泉律师精湛办案技能、良好的敬业精神,深受当事人好评。 

业务范围

一、代理知识产权诉讼与维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侵权证据收集与固定,知识产权侵权分析,根据需要申请行政查处,提起侵权诉讼、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企业名称纠纷、不正当竞争案件处理;商业秘密管理及纠纷处理。

二、代理知识产权申请与无效,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等;专利复审与无效;专利布局与规划;专利侵权风险分析与规避;专利价值评估与转让许可;商标异议、撤三、无效。

三、代理民商事经济纠纷案件,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节能分享合同、民间借贷、债权债务、股权等纠纷。

四、担任常年法顾问/知识产权顾问,内容包括:(一)参与起草、审核公司规定制度,协助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二)起草、审查各类经济合同,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三)对公司的劳动合同、劳资关系规范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四)参与公司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协助关键性文件的谈判和起草、审核、把关。(五)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时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动态法律咨询服务。(六)公司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七)协助公司行政部门做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与管理。(八)有关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其他法律事务处理。

部分知识产权案例

案例一:周海泉律师代理深圳某上市公司商标权维权案件

2008年,温州某企业将深圳一家拟上市知名企业注册商标(该商标也是企业字号)登记在企业名称中,并在市场上仿冒该知名品牌(2012年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进行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带来极大混淆,也给深圳该知名企业带来极大困扰,市场影响非常恶劣,如果不对浙江企业进行处理,势必影响深圳公司的上市。周海泉律师代理该案件后,制定周密的证据收集计划,侵权产品购买,网页公证,对其侵权事实进行证据固定,运用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措施,通过法院对其账户进行查封,对其现场产品、销售合同、财务账本等进行证据保全,确保案件一审、二审胜诉以及顺利执行。该案结果是:该温州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深圳企业注册商标文字,并在浙江省级报纸上登报澄清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该案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果,确保了深圳该知名企业顺利上市,该企业已经上市。

案例二:周海泉代理深圳某照明企业应对波音公司专利侵权律师函案件

2010年4月,周海泉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的深圳某知照明名企业接到一份美国波音公司的英文律师函,函称深圳公司某款产品外观与其专利产品极为相似,涉嫌侵犯波音公司专利权;接案后,周海泉律师团队通过检索国内外专利文献,确认深圳公司产品并未侵犯波音公司专利权,并中文回函波音公司,波音公司没有启动后续法律程序。周海泉律师早在2年前担任深圳公司的知识产权顾问时,对该公司新产品开发专利侵权风险进行分析,也对波音公司专利技术进行了相应的规避设计。此次事件有惊无险,得益于事先的专利风险防范。 

案例三:周海泉律师代理深圳某照明企业处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

2012年,深圳某知名照明企业获悉珠海某公司即将采购50多万的涉嫌假冒其注册商标产品,经销商为湛江某企业。周海泉律师接案后,认为湛江公司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涉案金额巨大,制定应对方案后向珠海公安局报案,在湛江公司人员向珠海公司交货时被珠海公安人赃俱获抓捕;湛江公司主要责任人被判承担3年刑期以及20万罚金;后周海泉律师代理该照明企业对湛江公司提起民事索赔,取得良好的经济效果。这些案件极大震慑了照明行业造假者,确保当事企业良好经营环境。

案例四:周海泉律师代理深圳某乐器公司被诉专利侵权案件

2016年,深圳某乐器公司被诉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周海泉律师接案后,先对被告产品与原告该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全面检索分析,决定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无效程序,直接采用现有设计抗辩策略。周海泉律师认为,被告产品系实施现有设计,被告产品与现有设计有细微区别,该区别为功能性设计特征,该特征在比较被告产品与现有设计时不应考虑,后法院采纳周海泉律师观点,认为被告产品与现有设计无实质性差异,现有设计抗辩成立,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部分民商事经济案例

案例一:周海泉代理某照明公司(原告)与某高尔夫球会公司(被告)高尔夫项目节能分享服务合同纠纷,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

基本案情:2010年5月原被告双方签署《专业照明节能分享服务合同》, 合同期内节能总收益594.2万元,节能收益分享期为60个月。合同约定,甲方在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上签字确认后每3个月向乙方支付款项一次,每次支付额为人民币297100.00元,付款期限为付款期后7个工作日内,违约条款约定:连续三次未按时支付款项,甲方需按应付未付款5%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将灯具及其他设施全部收回,不退回已收款项,同时合同终止。另,乙方球场输入电压过高造成光源内压过高造成原告光源大量损坏。

周海泉律师代理原告该案,认真审查该项目全部资料并向相关项目经办人了解情况后认为,双方争议焦点在,被告连续三次未按时支付收益款构成违约,被告可能抗辩理由是原告对其照明系统改造未能实现节能目的,会对原告反诉。在制定周密诉讼方案后,周海泉律师代理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光源损失及逾期收益款合计400多万元。起诉后,被告以未能实现节能合同目的,对原告反诉要求原告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已支付的收益款合计近200万元。该案经过两次开庭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调解,周海泉律师对原告因被告违约导致收益损失进行充分证明和说明,一审法院采纳周海泉律师意见并作出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的合同;被告赔偿原告未支付的收益款及经济损失合计300多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求和被告反诉诉求。被告不服上诉,最后二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合计金额近300万元,维持一审判决其他事项。

案例二:周海泉律师代理深圳某建材公司(原告)诉西安某公司(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货款全部收回。

基本案情:2013年11月原被告签署产品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60多万元。2014年8月双方补签合同,增加20多万采购金额,先后合同总金额达80多万元。原告供货后经结算实际金额90多万元,但被告仅支付30多万元便没有再支付货款。周海泉代理原告该案后,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程序将对方银行账户冻结查封,后被告主动提出和解,清偿货款,原告撤诉结案。

案例三:周海泉律师代理深圳某投资公司(被告)与郑某、罗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仲裁结果该公司不用承担债务清偿的连带责任。

基本案情:王某某为深圳投资公司的股东、董事,王某某于2014年7月与罗某某、郑某签署借款协议,担保人处盖有深圳该投资公司公章。王某某无法偿还借款后,罗某某、郑某分别对王某某、深圳该投资公司申请仲裁要求偿还借款及利息等共300多万元。

周海泉律师代理深圳该投资公司案件,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案情后,认真比对该公司公章与借款合同上公章后,制定严谨的抗辩计划。周海泉律师向公安机关调取备案印章后先向仲裁委提交印章鉴定申请,认为该借款合同上印章不是真实印章,需要鉴定确定。鉴定结果为合同上担保人处印章与深圳该公司备案印章不一致。开庭时,周海泉律师从印章不真实,该公司对王某某这些借款不知情,该公司也从未向罗某某、郑某出具股东决议同意对外提供担保,该担保无效等方面发表抗辩意见。仲裁委采纳周海泉律师意见并裁决深圳该公司无需对王某某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四:周海泉律师代理江苏某公司(原告)诉深圳某公司(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货款全部收回。

基本案情:原被告于原告被告于2014年4月1日签订瓷砖买卖合同,原告购买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以及加工费价格进行约定;合同还约定付款方式及违约金计算方式。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约定进行供货,累计供货金额73万元,加工费共18万元,货款及加工费合计90多万元,前述货物及加工服务被告已确认验收合格。起诉前被告已支付货款44万元,尚欠款46万多。

周海泉律师代理原告该案件,被告提出购买合同公章不是其真实公章,送货单签收人员不是其公司员工,有16万货款被原告业务员扣留等抗辩意见。后周海泉律师向法院申请追加马某某为第三人,并申请开具调查函,向社保局、住建局、地税局等单位查询送货单签收人员的社保、公积金、个税在被告的缴纳记录。调取到送货单签收人员社保、公积金、个税在被告的缴纳记录后,提交给法院,法院主持调解,被告迫于压力,同意和解,原告顺利收回货款结案。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三楼。电话:15013665…;微信:zhouhq419; QQ:455160902;电邮:zhouhq4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