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新营.陕西宝鸡律师.男.汉族.法学学士.2000年通过考试取得司法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后取得陕西省司法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现为陕西(宝鸡)炎城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律师资格证号码:26200177020273,律师执业证号码16103200410329292.
何新营律师同时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华全国法学会会员.<陕西律师>杂志社通讯员.宝鸡市律师协会第二届代表大会代表.宝鸡市律师协会民商法专业委员会联络员.中国法网宝鸡站专业委员等职务. 在本质工作之外.何新营律师还热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是正式注册的中国志愿者.陕西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志愿律师.陕西省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志愿律师.[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志愿律师. 何新营律师执业以来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的多次奖励.在2007年度曾获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律师协会等六部门的联合嘉奖.
何新营律师擅长经济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婚姻家庭案件代理和刑事案件辩护.对近年来多发纠纷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如商品房买卖纠纷.公司股权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保险合同纠纷.股票交易纠纷等案件有着独到研究. 其已经发表的法律论文有:<论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的构建>.<对律师非诉讼业务的反思>.<律师执业权利义务探析>.<论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约定条件>.<贩毒案件辩护的刑法分析>.<婚姻家庭稳定的和谐解读>.<法律顾问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价值>等几十篇专业论文.
扎实的法律功底.积极的好学精神.诚信的执业理念.认真的工作态度.使得何新营律师一直受到各方好评.律师执业以来所代理的刑事.民事和经济案件.其中不乏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焦点案件.深得当事人的信赖. 其担任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涉及到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场.建筑公司.制药企业等多个领域的股份公司.协助相关公司建立健全人事规章制度.加强法律风险控制.处理疑难经济纠纷.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革.为法律顾问单位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执业格言:[我不一定会胜利.但定会真诚行事.我不一定会成功.但会抱持一贯的信念.我会与任何正直持平的人并肩而立.他对的时候.我会给予支持,他错的时候.我不求必胜.但矢志真诚.我不一定求成功.但定必言行如一.贯彻始终.我必将与正人君子并肩.是其所是.非其所非. 我们要让法律成为这个国家的政治信仰." --亚伯拉罕·林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
办公地址:陕西省宝鸡市经二路150号医药大厦九楼9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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