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贵文律师.具有兰州商学院财务.兰州大学法律本科双学历.具有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劳动仲裁员资格(被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为劳动仲裁员).证券从业资格(通过一级专业水平认证)及会计从业资格.吴贵文律师从事过教师.企业经营管理.上市公司证券等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曾先后为多家企事业行政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吴贵文律师能够不断学习钻研.使知识不断得到更新.熟悉有关公司.证券.合同.婚姻.家庭.房地产.拆迁补偿.劳动.侵权纠纷案件的诉讼及公司重组并购等非诉讼业务的办理.在民商事纠纷.行政诉讼.刑事辩护方面理论与实践有较深的理解.吴贵文律师愿以自己丰富专业的知识.尽心尽责的态度.为各当事人.顾问单位服务.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吴贵文律师代理过的典型案件:
1.代理甘肃某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诉陶某某.年某销售合同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2.代理第三人南京某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对申请执行人杨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兰州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设备标的564万元执行异议案,
3.代理王某某与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险纠纷案,
4.为兰州某会展中心关于南河道拆迁提供法律服务.最终与城关区南河道管理办公室.城关区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5.谢某某诉甘肃某建设监理公司姓名权侵权纠纷案,
6.吴某某法定继承纠纷案,
7.王某某与某市百货公司.甘肃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兰州某商贸有限公司拆迁补偿纠纷案,
8.兰州某食品有限公司担保物权纠纷案,
9.甘肃某食品有限公司诉梁某借款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