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未续签劳动合同被辞,签署无纠纷协议还能否索赔双倍工资?
作者:张峰 律师 时间:2012年02月17日
劳动争议案例:小孙在北京某广告公司干了10年,公司更换办公地点到上海,小孙不愿离京,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中约定“小孙收到经济补偿后,双方再无其他任何劳动纠纷”。公司按照小孙每月5000元工资标准和工作年限支付了5万元经济补偿金,后小孙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最后一年未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2万元。最后,仲裁委支持了小孙的请求。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解析:
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法院应支持。一般而言,法院处理无争议承诺的案件时,会审查劳动者诉求的合理部分是否远远高于承诺书的金额,若差距不大,就认可承诺书有效,否则就考虑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案中小孙权利受损明显,且公司在协议中并未列明小孙应享受或放弃了哪些法定权利,所以小孙主张撤销协议得到了支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决纠纷时,不能简单地写“双方再无其他任何劳动纠纷”,而应逐项列明劳动者所放弃的法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