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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拖欠工资的标准及如何索赔?
作者:张峰 律师  时间:2012年07月09日

问:
拖欠工资具体的标准是什么,几天以上才算是拖欠?拖欠工资是否可以得到补偿?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也可以得到补偿?仲裁跟一审都通过,问题是这些补偿是不是要等终审全通过才可以要求支付补偿呢?(并附上依据的法律条款,非常感谢)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分析:从未按时支付之日起算。一般过15天了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了。拖欠工资没有经济补偿金,拒不支付可以主张赔偿金。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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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峰律师
电话:1501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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