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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资料

陈宝发律师
专长领域: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电话:
13507979… (获取律师电话请联系 110网在线客服)
Email:
69359767@qq.com
执行机构: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
地址:
赣州市章江北大道111号
积分: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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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陈宝发.中共党员.华东政法学院毕业,1997年至2003年在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工作,2005年至今在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南芳所合伙人律师.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合同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在法院工作期间.先后在刑事.民事.立案庭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律实践能力和理论功底.期间有近百篇文章在各类刊物上发表.其撰写的<如何提高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质量>和<浅析行政机关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认定及处理>论文.先后被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市政法调研优秀论文.2005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了数十件民事及刑事案件.其办理的邱某扶养权纠纷案.先后以[无奈的婚姻".[妻子久病之后[等为标题在赣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江西卫视-社会传真以及赣南广播电视报进行了专题报道.在报道过程中还进行律师评论,2009年5月30日-31日,中央电视台(CCTV-12)《庭审现场》栏目组摄制的用时近40分钟的专题记录片《不伦之恋引发血案》,先后三次向全国重复播放,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委员会副主任陈宝发作为该案被告人曾南京故意杀人案的辩护人参加了法庭辩护,并在庭审现场中围绕被告人曾南京的犯罪事实以及是否具有从轻情节发表了精彩的辩护意见。其办理的赣州某公司状告河北某公司产品质量纠纷案.先后四次奔赴河北.广东调查取证及财产保全.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河北某公司自愿调解并赔偿了赣州某公司所有的损失.目前.他担任了上海大众汽车赣州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赣州君嘉商务酒店.赣州新永安南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深受当事人的好评.

    

    主攻专业: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附:近几年在报刊上刊登的部分文章: 

1、《悉心关爱护花蕾》-----赣州晚报(2002、7、3) 

2、《我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吗》---中国教育报(2001、12、25) 

3  《对农村机动车辆的管理亟待加强》----人民法院报(1999、7、28) 

4、《肇事逃逸不可取》----江西日报(2002、10、4) 

5、《遏制招童工现象》----赣州晚报(2002、6、10) 

6、《贪便宜 听骗子慌言  欠思量 买房梦难圆》---检察日报(2002、1、20) 

7、《对缓刑考验期限“确定之日”的理解》----检察与审判(2002第3期) 

8、《建议修改〈民诉法〉第216条》----赣南审判(2001第4期) 

9、《损害公共利益签定的合同无效》----江西法制报(2002、1、22) 

10、《工钱被坑竟行凶 触犯刑律悔恨迟》---赣南日报(1999、11、19) 

11、《视为自动投案的几种情形》---江西法制报(2001、12、10) 

12、《未入洞房 先进牢房》---光明日报(1998、3、7) 

13、《烟草广告需整顿》----工人日报(2001、8、3) 

14、《汽车站擅自调高票价合法吗》---人民法院报(2002、7、23) 

15、《税务也设个“110”如何》----久安之路(2002第1期) 

16、《皮包公司妄写套金神话》----赣州晚报(2002、5、17) 

17、《如何提高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质量》--市政法委优秀论文奖(2000、1) 

18、《浅析行政机关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认定及处理》---市政法委优秀论文奖(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