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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2011年8月20日,蒋某芳的小孩从租房的4楼窗户掉下,当场死亡。本律师受蒋某芳委托,代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实地测量,涉案房屋从地面到窗户窗台只有87.5厘米,且窗户没有安装防护措施,高度没有达到国家规定90厘米的高度,存在安全隐患。经调解,房东拒绝赔偿。起诉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院以没有证据证明该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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