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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投毒案

——律师解析“投毒致死案件”法律后果

复旦大学投毒案
 110网浩然刑事合规团队律师访谈

本期介绍:4月1日,复旦大学一名2010级在读医科研究生黄洋出现身体不适。当晚,该生被送往复旦大学某附属医院就医。入院后,该生病情加重,先后出现昏迷和肝功能衰竭等症状。医院组织了多次全市专家会诊,并经医学检查未发现病因。学校要求医院全力救治,并请警方介入调查。

110网:事发后,学校成立了工作小组,组织医疗力量全力抢救,积极配合警方全力侦查案件。在开始几天无法判断毒素,治疗不起作用,直至第9天,其师兄收到一个陌生短信提醒注意一种化学药物,才让案情获得重大进展,警方依此很快查到了犯罪嫌疑人、黄洋的寝室室友林某。4月11日,上海警方通报,在该生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4月16日下午3点29分,复旦大学在官方微博上通报,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5时23分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4月19日下午,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称,上海警方已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林某。经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今天我们有幸请到的是黑龙江金北方律师事务所的王赛红律师来为大家解析一下此案所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王律师您好!

主持人好,各位朋友好!

110网:综合上述的资料,我们看出林某投毒在饮水机里面,很有可能其他的室友也会喝到饮水机里的水,那么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向检查机关提请逮捕您认为是否合适呢?

此罪与投毒罪的区别在于犯罪对象是特定的还是不特定的,从目前已知案情看寑室内常住的就两个人,即犯罪对象特定。所以是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

110网:对于黄洋的死,林某除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其他什么责任吗?

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是除刑事责任之外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10网:林某还是在校学生,如果没有能力承担对黄洋的民事赔偿,那么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因林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案件中应由林承担的民事责任只能由林承担。如其家属愿意垫付法律是允许的。

110网:在黄洋中毒弟9天时,其师兄收一条提醒短信,短信很可能是林某发的,虽然最后还是没能挽救黄洋的生命,那么在审判的时候对林某的量刑是否有影响呢?

因为行为已实施完毕,即犯罪行为完成如果最终有证据证明林就是犯罪行为实施人,且这个短信就是林某发的,可以做为酌定从轻减轻刑罚的情节考虑。

110网:林某在做完实验以后很随便就带走实验室里剧毒的化学物质,以至投毒杀人,那么学校是不是应该对疏于管理而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有证据证明用于致人死亡的化学物质是从实验室拿到的,实验室的所有人,管理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这是另一法律关系解决的问题。

110网:因为死者是在校期间死亡的,那么黄洋家属可否向学校提出赔偿呢?

如学校有过错,是可以向学校主张。假如仅因为危险物品管理不当,向学校主张赔偿,学校的赔偿责任比例会很小。

110网:最后就此案希望您能给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目前林某的犯罪动机只有其自已的供述,也就是说是否为故意杀人的主观要件证据不足。涉嫌犯罪有待侦查机关收集证据予以查实。案情查实才能有罪刑相适应的刑罚,判决认定事实前对该行为评价是事实的欠缺。。 法律来源于生活,服务于社会,同时社会评判不应该影响或试图影响到法律事实的认定。用冷静的法律思维查证真象是最公平、公正的。

110网:感谢本期嘉宾律师今天的精彩点评,也感谢110网网友们的关注,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本期律师,可点击咨询浩然刑事合规团队律师,也可以通过栏目右侧“嘉宾律师联系方式”与本期律师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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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介绍

王赛红律师,一九九七年得执业资格.2001年任所副主任律师.2007年任黑龙江启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现黑龙江金北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先后担任哈尔滨市电视台<方圆之间>栏目法律顾问.<医疗档案>栏目法律顾问。在多年执业过程中尤其擅长敏感性民事案件及重大疑经济案件.业务拓展方向为刑事辩护及金融租赁业务企业清算融资.执业过程中为几十名被告人进行刑辩护.擅长经济犯罪的刑事辩护。

2008.2009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团成员.主动做好消费者的维权工作.现为黑龙江省消费网律师团成员.

同时有注册拍卖师资格系哈尔滨市炜烨拍卖公司拍卖师.黑龙江省正朔资产清算董事.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金融证券 合资合作 合同纠纷 涉外仲裁 股份转让 公司清算 资产拍卖 常年顾问 

电话:13304637380 0451-13946107380

Email:756174601@qq.com

执行机构:黑龙江金北方律师

地址:哈尔滨市湘江路134号星河国际伦敦座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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