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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无证驾驶案

——法律解析“无证驾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孙杨无证驾驶案
 110网刘丽娜律师访谈

本期介绍:2013年11月3日14时30分许,著名游泳运动员孙杨驾驶牌号为浙A333WF的小型越野客车在杭州体育场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体育场路西跑道口被公交车追尾,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孙杨有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嫌疑。

110网:后经公安机关查实孙杨确属于无证驾驶,其也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深刻认识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交警部门以无证驾驶对孙杨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今天我们邀请到的是天津兆耀律师事务所的刘丽娜律师,来为大家解析一下因无证驾驶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刘律师您好!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110网:刘律师,在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无证驾驶是怎么定义的?

刘律师:无证驾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从广义的角度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凡是不符合该规定的情形都应属于无证驾驶的具体情形。

110网:刘律师,哪些情形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呢?

刘律师:按照上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广义的无证驾驶可以具体表现多种情形,如没有驾驶证的;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等。

110网:刘律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无证驾驶、未携带驾驶证及被吊销或暂扣驾驶证上路的处罚有何不同呢?

刘律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及被吊销或暂扣驾驶证上路被规定在同一法条中,都要面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及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惩罚。这两种行为比有驾驶证而未携带的情况要严重,在实践中惩罚的力度也比未携带驾驶证要大。

110网:刘律师,现实中,有车主把车租借给无驾驶证或是吊销、暂扣驾驶证人员的,那么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刘律师:需要承担责任,包括行政和民事两方面。行政责任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民事责任是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一定程度的赔偿责任。

110网:刘律师,本案中交警部门对孙杨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刘律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10网:刘律师,孙杨只是被行政拘留,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无证驾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刘律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表明承担刑事责任往往是发生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具体内容体现在《刑法》分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10网:刘律师,在此次事故中,双方所受的损失应该怎么来赔偿呢?

刘律师:双方要对本次事故实际产生的损失进行核算,然后各自依据由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对于双方责任的分担比例进行。

110网:刘律师,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还是有些人甚至是名人照样以身试法,对此法律怎样才能做到更加有效的防范和处罚呢?

刘律师:《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各种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具体如何操作适用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细化,这些基本已经保证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有效维护。对于个别人的违法行为,一方面需要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另一方面需要行为人自觉遵守,只有两方面同时进行,才能达到良好效果。

110网:感谢本期嘉宾律师今天的精彩点评,也感谢110网网友们的关注,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本期律师,可点击咨询刘丽娜律师,也可以通过栏目右侧“嘉宾律师联系方式”与本期律师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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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领域: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人身损害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电话:13820496144 -13820496144

Email:liulina681@163.com

执业机构:天津兆耀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北城街富力城天康园2-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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