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意思表示真实是什么
作者:柳士荷 律师 时间:2017年03月18日
意思表示依其是否具有相对人、方式为何、直接沟通与否
可以区分为做出以下几种分类
1、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可以分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如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要约和承诺、债务免除、授予代理权、合同解除等均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如遗嘱行为、抛弃动产等行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原则上必须当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才能生效。但《合同法》第26条规定的“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做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则属于例外情况,即双方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以行为方式做出承诺的,虽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却是在行为做出时生效。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于意思表示完成时即可产生法律效力。
2、意思表示依其做成之方式,可分为“明示的意思表示”和“默示的意思表示” 明示的意思表示即相对人可以直接借由表意人之言语、动作或文字等方式直接了解表意人所欲表达之意思为何。
默示的意思表示无法使相对人直接透过表意人之表示方法了解表意人之意思,而仅能透过特定行为“间接”推知表意人所欲表达之意思。
意思表示依其是否是以直接沟通的方式表达,可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对话的意思表示,亦即表意人直接以对话之方式作成意思表示,其乃以“直接”沟通的方式使相对人得以了解表意人之意思,至于是透过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皆可。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即表意人非直接以对话的方式表示其意思,而是透过信件、电报等方式使相对人可以获知其意思表示。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的一定私法上效果之意思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