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律师出于学习、研究的目的,谈一下自己对刑法中罪数的理解,以下观点仅为自己的理解,不能直接作为刑事案件办案的依据,仅靠参考,如有不足之处,希望大家轻喷。 罪 数
A法定的一罪:法律直接规定
B实质的一罪:一行为一结果定一罪
1、继续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的状态,比如说非法拘禁
2、想象竞合犯:一个行为触发数个罪名,择一重罪处罚
3、法条竞合犯:一个行为触发数个法条,特别法优先
4、结果加重犯:比如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致人死亡
C处断的一罪:数行为定一罪
1、连续犯:连续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比如说连续盗窃15起
2、吸收犯:后行为是前行为的必然结果
3、牵连犯:为实现一个犯罪目的,而实施数个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