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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承包经营权纠纷 (2016-11-29) 点击量:760
(转自网络)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八条:下列土地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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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新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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