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学斌律师.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省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先后担任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专项法律顾问.山东星火书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山东新广源集团法律顾问.山东恒缘纺织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06年在山东省高级法院盛某某绑架致人死亡一案中.担任被告盛某某的辩护人.经过律师的努力.使本案发挥重审.最终改判死缓.
2007年.在山东省高级法院王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中.担任被告王某某的辩护人.成功由死刑改判死缓.
2008年.在济南历城区法院李某某故意伤害案中.担任被告李某某的辩护人.成功使被告人无罪释放.
2008年初.在日照东港区法院郝某某交通肇事一案中.担任被告郝某某的辩护人.在该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二十余人轻伤的情况下.经过律师的多方努力.最终适用缓刑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