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大鹏,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事部执行主任,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讲师,第十一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商事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讲师,从事律师行业14年,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多年理论与实务两头并重的研究学习,尤其擅长审前辩护,办案理念奉承“精细化辩护”、“策略性辩护”,为深圳律协、福田律师学院,以及多家律师事务所开展线上线下多场刑事辩护讲座,为“黄金救援期不批捕五步法”、“化解刑事推定三步法”、“诈骗罪辩护五步法”创设人,近年成功办理多起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取得46个不批捕释放、8起审前无罪辩护成功案例,联系电话:13723733…。
部分经典案例:
1.D某涉嫌一千六百万合同诈骗罪证据不足不批捕,后撤案。
2.公安部督办的湖北省建国来第一毒大案,Z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判死刑一案二审成功“排除非法证据”并获改判死缓。
3.N某涉嫌五百万合同诈骗罪不起诉。
4.C某涉嫌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一百九十万不起诉。
5.L某涉嫌盗窃罪不起诉。6.市级部门公务员Y某涉嫌强奸罪证据不足不批捕。
7.轰动一时的“海鲜霸”案件主犯L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超过追诉期限不批捕,成功取保,后结案。
8.L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证据不足罪不批捕,成功取保,后结案。
9.C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不起诉。
10.O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证据不足不批捕,后不起诉。
11.海关总署督办Z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证据不足不批捕。
12.Y某涉嫌抢劫罪,改变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13.Z某涉嫌赌博罪情节轻微不批捕,后轻判缓刑。
14.L某涉嫌盗窃罪情节轻微不批捕,后相对不起诉。
15.Y某涉嫌强奸罪证据不足不批捕,后撤案。
16.F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缓刑。
17.Y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情节轻微不批捕。
18.X某合同诈骗两百万,二审不开庭直接由十一年改判八年。
19.H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证据不足不批捕。
20.Z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不批捕。
21.L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
22.M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证据不足不批捕。
23.W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证据不足不批捕。
24.L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证据不足不批捕。
25.Y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
26.Z某涉嫌诈骗罪证据不足不批捕。
27.U某涉嫌三千万的合同诈骗罪一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后撤案。
28.K某涉嫌伪造企业印章罪证据不足不批捕。
29.N某涉嫌组织卖淫罪证据不足不批捕。
30.Y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证据不足不批捕。
31.K某涉嫌诈骗罪获准当庭释放。
32.T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证据不足不批捕。
33.H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证据不足不批捕。
34.L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35.T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情节轻微不批捕。
36.W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证据不足不批捕。
37.R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轻微不批捕。
38.F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证据不足不批捕。
39.X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证据不足不批捕。
40.A某涉嫌盗窃罪情节轻微不批捕,后判处缓刑。
41.X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后相对不起诉。
42.H某开设赌场罪证据不足不批捕。
4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全案证据不足不批捕,后撤案。
44.E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后相对不起诉。
45.Z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后相对不起诉。
46.L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不批捕。
47.C某“借贷型”诈骗证据不足不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