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民,男,民盟盟员,专职律师,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河南省法学会会员,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河南省青少年维权中心委员,河南省个体私营企业维权中心委员。
发表法学学术论文多篇;论文入选"2003中南六省(区)律师业务研讨会"、"2003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年会"论文集、2004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年会、2004年河南省法学会年会论文集。
执业过程中,曾承办各类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非诉讼案件等)逾五百件。曾担任多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司企业...... [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