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维民,湖南常德市人,高级律师(二级律师职称),现任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作人,常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郑维民律师1994年10月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1995年4月开始执业,专业主攻方向: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房地产业务和公司顾问业务,从业10多年来,先后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一亿元,为7名被告人做过成功的无罪辩护。
所参与承办主要大案:
1.在涉案金额达4.37亿元的“张万奇非法集资案”中,担任被告人...... [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