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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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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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赔偿。2008版(新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仍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此项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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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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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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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的。以现在的赔付标准,建议最少买10万元,最好买30万元,经济发达地区购买50万元以上。特别是新手或中意飞车的朋友及工作压力大精神不易集中的朋友,又因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价钱相差不大,总之这个险种买大的自己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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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车盗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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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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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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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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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人员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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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车辆发生事故造成本车车上人员的受伤,由表及里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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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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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单独破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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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其他部分没有损坏,仅玻璃单独破裂或破碎,玻璃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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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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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车辆因电路、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以及因运载货物自身起火原因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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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痕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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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保障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划痕险的保费并不高,一般在几百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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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免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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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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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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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险是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附加险,已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的伤残、死亡或怀孕妇女意外流产,受害方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依照法院判决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在扣除交强险应赔偿部分后,按本合同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本车上人员的伤残、死亡或怀孕妇女意外流产,受害方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依照法院判决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本合同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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