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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作者:任文娟 律师  时间:2013年09月14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主要运用在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发生上述道路交通事故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丧葬费、抢救费,但是,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费用后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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