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离婚相关技巧
作者:任文娟 律师  时间:2014年01月07日
离婚相关技巧
当您具体面临下述问题时,可以向任文娟律师咨询:
1、一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如何处理?
2
、离婚时,如何能多分财产?
3
、如何尽全力争取孩子抚养权?
。。。。。
当您为离婚中下述问题烦恼时,下述技巧可做参考:

一、如何判定夫妻感情破裂与否?
1、作为诉讼离婚的一方,需要在开庭过程中对夫妻感情问题判定上,在起诉状上要多讲“道理”,在庭审上要多述“感情”,从而加深法官直观印象,即使反复强调也不为过。因此,律师对此问题一般不做陈述。
2
、根据《婚姻法》中规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判决离婚的五种情形下,当原告方如确无直接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从上述角度入手来判定。这一过程需要聘请律师,由律师来调查取证。

二、如何及时准确分割夫妻财产?
1、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最好在起诉状中不要多提及财产问题。如果无理无据的主张财产,那必然导致多缴诉讼费的结果,并且没有依据的主张会被法院驳回,毫无意义。哪怕已经掌握的财产,也要少提,开庭时再主张,然后再补缴诉讼费。
2
、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务必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申请法院调查令调查的存款等财产,要与法院协商,要求先调查后,再送达,从而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三、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诉讼过程中,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务必要如果要多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抚养比对方抚养更利于子女成长。比如:收入、教育程度、家庭环境、住房条件等均可以。
2
、如果抚养权问题可能涉及到与对方在财产分割方面的利益,必要时,可以适当让步。因为待判决后,仍然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之诉讼,而针对财产问题的诉讼,一般处理过的财产法院不再受理重新分割的诉讼请求。

律师资料

任文娟律师
电话:18601675…

我的精采回复

最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