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开始从事律师助理工作.1985年取得律师资格.从事各种刑事辩护.民事案件代理.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从业二十多年以来.曾经办理过许多重大疑难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本人的办案风格是不吹嘘.不许愿.不包打官司.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给当事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法律服务.忠诚于法律和当事人的委托.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