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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公司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吗?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01日
1、公司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吗?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2、公司违法解除合同要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吗?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为由,向用人单位主张一个月工资赔偿的,不予支持。
    律师解读:
本条完全是《劳动合同法》的题中之义,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什么争议,之所以在这里单独列明一条,可能是由于很多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存在误解。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劳动者的连续工龄支付二倍工资的赔偿金,而用人单位在对劳动者做出无过失性辞退处理时,才存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的问题。无过失性辞退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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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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