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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开车撞树导致家人死亡要赔偿吗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13年03月11日
大刘驾车撞树,妻子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的鉴定结果是大刘负全部责任。目前,大刘已被司法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妻子的父母起诉大刘要求赔偿,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呢?
 
律师解答:法不容情,自家人也要被追责
 
发生交通肇事,会出现两个法律后果:一个是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即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对大刘提起公诉,承担刑事责任;另一个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即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以受害人亲属的名义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大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案中,大刘自己驾车不慎将妻子致死,其本人既是加害人又是受害人近亲属,法律角色很尴尬。从人情上说,丈夫失去妻子,本就痛心,似乎可不追究法律责任;但从法律上讲,每个公民都应遵守法律,不能因撞死的是自己妻子而享受法律“豁免权”,毕竟妻子也是公民,她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任何人随意剥夺其生命,均应受到法律制裁。
 
而在刑事法律关系中,大刘作为犯罪主体,又是符合交通肇事罪中主体资格要件的,其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没有任何法律豁免情节,因此,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所谓的法不容情。
 
女方亲属提出赔偿要求,那么,大刘就要负责赔偿了。在民事赔偿法律关系,由于大刘既是赔偿义务人又是索赔权利人,其实际的赔偿数额比普通案件少很多,但被抚养人生活费即自己的岳父岳母的生活费是必不可少的,其余的赔偿项目根据具体情况计算后,适当赔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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