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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广州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怎样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15年04月19日
问:
  我老公已经离家出走一年多了,也不管他的父母还有我们的孩子,我现在也找不到他,也没有办法和他办理离婚手续,我现在该怎么办?
答:
  你好,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的案件,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章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这样你可以诉至法院,要求与他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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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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