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赠与必需公证吗?
只要有赠予合同就可以,公证不是必经程序。
办理公证的程序是:赠予人与受赠予人双方携带身份证明、赠予房屋的产权证明、赠予合同等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房屋赠与时,在双方提交赠与合同且双方到场的情况下,登记部门已经有能力审查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因此无需要求办理公证。但是,如果赠与方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办理,则委托书必须公证,以保证委托行为的真实性,避免假冒产权人将房屋赠与他人;如果受赠方不能到场,因为其受赠属于获益的行为,则其委托书无需公证。
2、房屋赠与和房屋买卖哪个在税费上更划算?
房屋赠与是要比房屋买卖少交一部分税费,但不能笼统地说房屋赠与比房屋买卖更划算。”
房屋赠与免征营业税,但需按照房屋过户指导价征收3%的契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只有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兄弟、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是抚养人与赡养人关系,以及赠与人遗赠给受赠人的,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受赠房产无论何时再次转让,均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普通二手房买卖时,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通过赠与获得的房屋,在转让时面临着更重的税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