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广州对方有其他小孩,自己没其他小孩的争抚养权更有利吗?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19年04月22日
律师解答:是的,无其他子女的一方争抚养权更有利。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刘某无其他子女,李某有其他子女,且刘某无明显不利于携带抚养小孩的条件,判定婚生子刘小由刘某携带抚养为宜。关于抚养费,李某、刘某双方均具有抚养义务,李某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单就李某一方支付的抚养费,已达到2014年广东省一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予以支持。由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至刘小年满18周岁止。

律师资料

张静律师
电话:18078803…

我的精采回复

最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