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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广州买新房时的团购费能要求开发商退还吗?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19年04月30日
律师解答:可以。团购费往往由开发商以外的公司收取,但大部分购房人在缴费的时候都完全不知情,直至起了纠纷才知道多出来一个收款公司。实践中,此种费用也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的,因为收取团购费的公司也是取得了开发商的授权。但也有很多法官判决由实际收取的公司退还,保险起见,建议还是将两个公司一起告。
判决书节选:
关于申某向案外人壹某公司交纳的团购费20000元,经查,珠某公司庭审中确认“由案外人推荐的购房客户缴纳2万元团购费后可以享受我司给予的5万元购房优惠,但该团购费是案外人收取的,这是当前房地产销售普遍存在的电商推广惯例”,且涉案认购书中约定的优惠内容与之相符,足以证明案外人收取的团购费是经得珠某公司授权进行,作为该物业的房地产开发商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应当负有返还该团购费的责任,故申某要求珠某公司返还团购费20000元及相应利息的主张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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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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