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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股权转让纠纷中,能起诉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吗?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19年12月10日
律师解答:如股权转让后未依法变更登记的,可另案起诉要求公司及负有相应协助义务的人员予以变更,股权转让纠纷中不予处理。
判决书节选:
    关于赖某、赖某2要求邹某协助签署文件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请求,《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可见,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登记的申请主体为公司,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根据协议负有相应协助义务。最z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也规定了“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这一案由。因此,如股权转让后未依法变更登记的,赖某、赖某2可另案起诉要求公司及负有相应协助义务的人员予以变更,原审法院于本案中对此项请求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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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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