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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签订认购书后不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吗?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20年03月14日

张静律师解答:如无合理的理由不按期缴纳房款,不去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构成违约,定金不能退还。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是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根据《最z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及签署了《水电广场C-2住宅楼余款付款方式》后,未按约定支付首期房款,也未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构成预约合同的违约,被告有权没收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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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电话:1807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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