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覃女士通过中介介绍,看中了陈先生准备转让的一套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商品房。据介绍,陈先生目前已经完成了首付款项的交付,同时在相关部门进行相关税务的缴纳,现在正处于还银行按揭房贷阶段。根据中介的说辞,双方可以通过 “更名”的方法进行本次房产交易。但是覃女士对此存有疑虑,未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是否能够交易?如果能,又该如何交易?
律师讲法
情况一:没有备案,没有交契税
当开发商与卖方签订购房合同,但交易仍停留在卖方刚交了首付,还未涉及到相关契税的交纳,也就是说开发商还没有到房管部门备案的时候,这种情况比较简单。
解决方式: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直接到开发商那里办理合同转让。双方与开发商商量好,跟买方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并将老的购房合同收回作废即可。随后买方将首付款付给卖方。接下来的流程就跟购买新房一样,开发商拿着写有买房名字的相关资料到房管部门备案,银行按揭也是以买方名字去办理即可。这种情况下,产权办下来直接就是买方的名字。
情况二:已备案,还没有还房贷
当开发商与卖方签订购房合同,卖方已经完成了首付款以及相关税费的缴纳。此时买卖双方要提前协商好,由谁承担撤销备案所造成的税费损失。
解决方式: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已经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所有的税费单上已经全部印有卖方的名字。此时需要通过开发商重新递交情况一中与买方重新签订的资料文件,同时将原备案撤销,重新进行备案。
情况三:已备案,开始还房贷
当开发商与卖方签订购房合同,卖方完成了首付款以及相关税费的缴纳并且开始还房贷,这个时候除了要去房产部门撤销备案,还需要去银行处理贷款问题。基本上要办理产权转移就非常繁琐了。案例中的陈先生与覃女士的交易就属于该种情况。该种情况下,除非是朋友关系,或者是特殊原因,很少有人会在这个阶段买(卖)房子,针对这种情况,只能一次性付清房款还清贷款后再过户,或合同约定等到产权证下来再过户,无论哪种方式,都面临极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