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借贷合同无效后还要给利息吗?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07日
律师解答:仍然要给,利息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无约定的,可以要求支付年利率6%的资金占用费。
判决书节选:
关于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的问题。因案涉民间借贷行为无效,双方之间关于利息的约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案涉民间借贷行为虽然无效,但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出借了资金,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法院酌定借款人按年利率6%向出借人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扣除借款期间借款人应支付给借款人的的资金占用费,借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应折抵借款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