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土地租赁合同租金过低可起诉显失公平撤销吗?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02日
律师解答:不可以,容易败诉。起诉合同显失公平,首先必须证明自己是在受胁迫或是处于缺乏判断力等情形下签订的协议,而实践中符合这种条件的案件是非常少的。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主张土地租赁合同的租金过低,显失公平可撤销,一审法院经计算认为租金的确过低,显失公平,判决撤销。二审法院认为合同签订当时原告不存在受胁迫的情况,合同一旦签订即推定为公平,改判驳回原告诉求。
判决书节选:
关于涉案协议是否存在显失公平故应予撤销的情形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故而首先,特升公司欲证明涉案协议显失公平,首先必须证明存在危困或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但特升公司并未证明其是在受胁迫或是处于缺乏判断力等情形下签订的协议。其次,为保障市场交易效率,合同一旦签订即推定为公平,现特升公司主张涉案协议显失公平,其应当举证证明涉案协议在签订之时存在不公平情形,但特升公司对此亦未举证证明。再次,孙逢吉和特升公司未经批准,在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建设建筑物,并将建筑物租赁给石头造公司的行为理应无效,但为了衡平各方当事人利益,法律规定违章建筑的出租人可向承租人主张占有使用费,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鼓励和支持民事主体可从违法行为中获利。因此,一审法院参照石头造公司支付的租金来计算涉案土地上的建筑物的经济价值,并将之与借款金额作比较,从而得出涉案协议有违等价有偿的结论明显不当。综上所述,特升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涉案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杜健明上诉认为涉案协议不应撤销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