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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转出借款时乱写备注有什么风险?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2日

律师解答:要注意以下几点:1、转账是备注是“借款;2、最好签订借款合同,写明金额、还款日期、利息等;3、最好直接转到对方名下银行卡,不要使用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端进行转账,以免查不清收款人。
        借款时,应对转账款项性质进行明确备注。在民事主体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出借方以转账的方式向借款方支付借款,应当对转账附言等内容予以重视,对转账款项的性质进行明确备注,实为借款则注明“借款”,勿因误解法律概念而填写与实际转账款项性质不符的内容。为更好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若双方对款项性质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将变更事由及变更情况说明清楚,并在转账时简要备注款项性质变更情况,这将更有利于证明双方对款项性质等进行了变更。 
        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会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查明案件事实。在一般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合同、借条、收据等借款凭证以及款项交付方式、转账流水、出借金额、借款时间、转账备注内容等均是法院审查双方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出借人是否实际履行款项交付义务的依据。出于保护自身民事权利的目的,在发生借贷等民事法律关系时,当事人应当签订内容清晰明确的书面合同并妥善保管。与此同时,发生款项往来时,双方当事人应避免现金交易,尽量通过转账等方式全程留痕,最大程度保存证据,固定交易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而避免纠纷的发生,也为纠纷发生后主张权利保存充分的证据。当前,不少人习惯使用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端进行转账,但该方式可能存在账户未实名认证等风险,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举证将受阻,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出借款项时通过银行账号进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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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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