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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车辆买卖合同解除,退车时有损坏要赔偿吗?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20年09月01日
律师解答:要,即使车辆买卖合同解除,购车人对涉案车辆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应将其按原状返还给销售公司。如有损坏或违章,要赔偿车辆维修费、车辆贬值损失、车辆评估费、交通违章罚款等费用。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生效的裁判文书判决强某公司退还王某购车款134000元,王某在强某公司退还购车款的当日将车牌为X雷克萨斯汽车一辆返还给强某公司,如不能退还,则以134000元的价格折抵强某公司应退购车款。王某购买涉案车辆后,涉案车辆一直处于王某控制中,故王某对涉案车辆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应将其按原状返还给强某公司。强某公司主张王某在2019424日交还涉案车辆给强某公司时,涉案车辆存在多处损伤,并提交了同日广州市海珠区新通达汽车维修服务部出具的《车辆维修工时配件结算清单》予以证明,该清单载明的损伤不在广东洋某痕迹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问题的范围内,王某亦确认交接当天涉案车辆已不能正常行驶,是用拖车拖去的。故对强某公司上述主张法院予以采信,强某公司要求王某按照《报告书》的评估结论支付维修费用16785元和评估费3450元给强某公司合法有理,法院予以支持。
    根据查明事实,王某在购买涉案车辆后不仅一直有使用涉案车辆,发生了8起违章行为,甚至于20171127日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涉案车辆严重受损,在交还涉案车辆给强某公司、陈某时,涉案车辆存在多处损伤,故强某公司主张王某造成涉案车辆价值贬损有理,一审法院予以采信。考虑到因双方发生纠纷导致涉案车辆从出售至交还有一年多时间,该期间的自然价值贬损并非王某造成,不应由王某承担,故一审法院酌情判决王某支付车辆贬值损失40000元给强某公司。对强某公司、陈某超出部分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强某公司、陈某主张王某使用涉案车辆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罚款共1300元,并提交了违章罚款通知予以证明,王某表示同意支付该罚款。故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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