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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合伙解散后,能要求合伙人赔偿吗?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20年11月18日

 律师解答:如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他合伙人违约就可以索赔。如无充分证据,则倒闭后需要对合伙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盈亏进行全面清算,有盈利就分红,无盈利就一起承担亏损,不能单纯主张退还自己的投资款。
       判决书节选: 
       合伙解散后,合伙人应对合伙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盈亏进行全面清算。由于蔡某提供的合伙经营财务账册资料不规范、不完整,而黄某又对蔡某提供的账册不予认可,故双方应对合伙期间的债权债务、资产进行全面清算。但鉴于双方明确表示不申请进行清算审计,黄某亦无提供证据证明合伙项目剩余资产可分配给黄某的尚有或超过10万元的证据,故黄某主张蔡某全额退还投资款并承担20%违约金责任的请求,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依法予以驳回。对于合伙项目形成的债权债务、资产,双方仍可待自行全面清算或协商后,根据清算的情况另案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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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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