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由法院认定双方的过错比例,然后所有损失按比例赔偿。如下面这个案件,因擅自变更房屋用途导致消防无法通过无法开业,法院认定双方过错相等。判令保证金退还,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分摊,装修损失各承担一半。
判决书节选:
首先,至于涉案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处理问题。首先,关于保证金问题。如上所述,亚某公司与巴某中心对于涉案租赁合同提前解除,负有共同的过错责任,非因亚某公司单方违约导致涉案租赁合同解除,故保证金应退还给亚某公司。
其次,关于租金、管理费、分摊水电费及水电费。由于亚某公司与巴某中心对于涉案租赁合同的解除负有共同过错,且亚某公司在接收涉案物业后并未实际经营,故对于涉案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付租金、管理费、分摊水电费,本院酌情由亚某公司按照约定标准的50%的比例承担。
关于亚某公司主张的装修损失赔偿问题。诉讼中所做《评估报告》显示涉案商铺的装修工程的重置成本价值为1397395.68元,成本价值残值为1286768.52元,存在有争议的扣减费用为2200元。鉴于亚某公司与巴某中心对于涉案租赁合同的提前解除具有共同过错,基于公平合理原则,本院酌情认定巴某中心向亚某公司赔偿装修损失6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