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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丈夫跟婆婆借款,有权要求妻子一起还款吗?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23年06月14日

律师解答:不一定,看证据和具体案情。如下面这个案件,婆婆起诉正在闹离婚的儿媳妇,说儿子当初借了自己50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儿媳妇一起还款。最终法院认定,债权人主张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债权人举证。现婆婆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儿媳妇知情并同意借款,判决儿子一个人还款。

判决书节选:

关于谢妻的责任问题。(1)钟夫名下尾号为4604工商银行卡号流水及平安理财账户记录看,单从钟夫从2018年2月28日购买平安理财产品至2018年6月5日赎回与购买差约为四十九万元,上述赎回金额,钟夫主张主要用在归还信用卡、无抵押贷款,这还不包括之后的流水。纵观上述银行流水、理财记录及本案证据、当事人陈述,钟夫主张的案涉50万元借款,并没有用于购买案涉房产。(2)钟夫借款50万元已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在离婚案件中亦未提及本案债务,同时谢妻对借款不予确认并认为款项是钟夫个人消费,现钟母不能证实该借款是用于钟夫与谢妻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3)钟夫主张2018年9月29日消费515873元(包含钟母出借50万元),因货币并非特定物,且从理财产品赎回后消费、转账已超过50万元,故对钟夫主张的钟母出借50万元包含515873元中,本院不予采信。综上,钟夫借款50万元已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钟母也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两被告的夫妻共同生活、购买夫妻共同财产,故钟夫案涉借款50万元不属于钟夫与谢妻夫妻共同债务。故钟母要求谢妻承担责任,本院不予支持。

律师资料

张静律师
电话:1807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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