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因为员工入职填写的入职申请书等证明都是由公司保管,故应由公司负责证明员工入职时间,如公司无法证明,则认可员工主张的入职时间。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员工主张的入职时间。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案中,依某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并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吴某的工作年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吴某主张其于2021年3月11日入职依某公司处,吴某于2021年5月27日受伤后住院,未为依某公司提供劳动。综上,本院认定吴某与依某公司在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5月2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