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不能,如果业主装修措施不当,物业公司应当向城管部门举报,要求城管部门来查处业主的违法装修行为。物业公司不是行政部门,自己没有查处权。如果因为物业公司的停水停电行为造成业主的损失,业主可以要求赔偿。如下面这个案件,物业公司直接停水停电9个月,业主起诉,法院就判决物业公司赔偿业主一半租金损失。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为:化某公司应否向舒某赔偿租金损失和装修损失的问题。对此,本院认定如下:其一,化某公司作为涉案房屋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对舒某出具《限期整改通知》《装修许可证》等通知材料,实际上是对涉案房屋履行物业服务管理的职责。其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舒某购买涉案房屋按照要求向化某公司报送了涉案房屋的装修方案等,对涉案房屋原有物业进行改建装修,取得化某公司出具的《装修许可证》,舒某应严格按照装修许可的范围和期限等实施装修行为。本案纠纷确因舒某对涉案房屋装修措施不当而引发纠纷。而化某公司对舒某上报的装修方案应认真审查明确装修措施、规范要求及禁止行为,在舒某进行装修过程中履行监督职责并及时限期整改,如认为舒某存在违章建设行为应由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并由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化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行政部门授权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对涉案房屋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并实际造成舒某对自己合法物业长期无法使用。化某公司的措施已超出其行为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本院综合本案具体案情及纠纷起因、双方过错程度等认定化某公司、舒某对涉案房屋租金损失各承担50%的责任,故化某公司应向舒某支付2020年1月至9月的租金损失为15750元(3500元/月×50%×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