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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模具加工出来后无法使用,双方都无法证明原因怎么办?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如双方都无法证明过错责任,则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的履行情况,付出的劳动和成本,酌情判决。如下面这个案件,模具经多次修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无法使用,定作人和承揽人都无法证明是对方的过错。一审法院认为模具无法通过定作人的验收,是承揽人的责任,判决返还全部模具款15万。二审法院认为,承揽人也付出了很多时间精力成本,且现有证据无法认定是承揽人的过错,改判返还一半模具款即可。
判决书节选:
关于涉案定作合同能否解除。《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现定作人要求解除《模具加工协议书》,应予支持。
关于承揽人是否应返还预付款以及定作人是否应支付剩余模具款给承揽人。承揽人在定作人修改设计图纸后,并没有提出异议,而是按照定作人修改后的设计图继续进行制作,故承揽人应当继续就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而承揽人每次修改送样的样品,定作人验收后都提出问题,主要存在“批锋”“抛光不到位”“毛边”“变形”“漏气”“毛刺”“不平整翘起”“尺寸不对”,装配后存在撞锤内的铁晃动、挡片一打就断、触发不了等问题及前次修改未改好的情形,而且样品之间组装难,进度卡位没有作准卡不住,需人工校对才能装配;承揽人也确认其已加工完毕的安全阀模具不能用在灭鼠器上,必须以车床车件替代。综合《模具加工协议书》《报价单》对模具试模和验收的约定以及QQ、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虽然承揽人制作的模具经反复修改后仍存在问题,定作人不认可其交付的模具,但双方均明确不予鉴定,故涉案模具是否符合约定图纸要求和装配要求以及是何原因造成并不清楚,从举证责任的角度看,双方均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鉴于承揽人也为涉案模具的制作付出了相应劳动,支付了生产成本,故本院酌情判决承揽人返还定作人预付款75000元,定作人无需支付剩余模具款给承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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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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