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买家考虑到风险暂停贷款的话,不构成违约,中介无权要求买家支付剩余中介费。中介人应秉承忠诚义务,合法合规地为委托人提供中介服务,如中介怂恿、协助或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来帮助买家申请贷款,都有背于中介人的执业道德。如下面这个案件,中介提供虚假的营业场所帮买家申请贷款,买家中途害怕风险暂停贷款,中介起诉支付剩余中介费14万,法院就不支持。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为中介合同纠纷。启某公司与罗买家签订的《信息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借款人)》合法有效。对本案的争议,本院评析如下:《信息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借款人)》约定“签订服务协议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暂停或撤销此次贷款业务。”罗买家主张启某公司为罗买家提供了虚假的经营场所,罗买家害怕贷款可能涉嫌违法问题,不敢继续在启某公司处办理贷款。本院认为,从启某公司员工王某在微信群聊天记录中“您经营场地的地址在哪呀”“我帮您找一个场地拍照”等陈述来看,可以反映该虚假的经营场所是由启某公司提供的。启某公司主张该经营场所是按照罗买家的要求提供的,未能提供证据充实,本院不予采信。《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启某公司为达到促成借款的目的提供虚假资料,违反了中介人的忠诚义务。而罗买家及时暂停贷款业务,合法有据,不构成违约。综上,启某公司主张罗买家构成违约,要求罗买家支付违约金14万元,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