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回迁房还没出房产证,可以起诉拆迁人过户吗?
律师解答:不可以,如果回迁房还没进行产权登记,就还不知道具体面积是多少,
如果双方对增大面积如何补差价又无约定的话,法院很难处理,不知道被拆迁人到底该补多
少钱给拆迁人,所以很可能暂时先不处理。如下面这个案件,被拆迁人起诉拆迁人配合过户,
一审法院予以支持。二审法院认为增大面积无法确定,改判驳回被拆迁人诉讼请求,等房产
证出来了再说。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二审应审查的争议焦点为:马某要求某装备公司为其办理涉案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应否支持问题。对此本院分析如下:本案是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某号民事调解书中已就某装备公司安置一套建筑面积为53平方米的房屋给马某回迁居住,并将该房屋作为马某的产权补偿等达成了协议。现某装备公司已安排马某入住了涉案房屋,故其理应为马某办理涉案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手续。但鉴于涉案房屋未核发不动产权证,该房屋的具体建筑面积并未最终确定,且前述民事调解书中第四条的约定并非明确超出安置面积53平方米的部分归属马某所有。本案中,马某也未举证证明双方已就涉案房屋增大面积部分的处理另行协商一致,因此,马某在本案中主张确认超过涉案房屋建筑面积53平方米的部分归其所有,本案暂不宜审处。涉案房屋是否存在增大面积问题,双方当事人应另循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同理,一审法院在涉案房屋未核发产权证,涉案房屋具体建筑面积未最终确定,且双方对涉案房屋增大面积部分没有达成结算合意的情况下,直接判决涉案房屋全部产权面积由马某占有不妥,本院予以纠正。马某二审提交的证据难以支持其要求在本案处理增大面积的诉请,本院不予采纳。某装备公司要求撤销涉案房屋过户登记至马某名下,理据不足,本院亦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