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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广州买公寓后发现不能使用明火能解除合同吗?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23年09月19日

律师解答:可以。使用性质为住宅的公寓,如果不能使用明火的话,势必会对购买人的购买意向产生重大影响。卖家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告知,如果没有告知,买家得知后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款。如下面这个案件,买家买公寓后发现竟然不能使用明火,于是起诉退还定金和首期款。法院审理后认为的确会对购买人产生重大影响,判决卖家退还定金和首期款,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判决书节选:
本院针对本案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分析如下:涉案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按照日常生活经验,不能使用明火可能影响房屋的价值及购买人的购买意愿? 吴卖家向中介公司告知不能使用明火的情况不等于向买受人李买家履行告知义务,且从中介公司员工与李买家的微信聊天记录可见,中介公司的员工并未告知李买家涉案房屋不能使用明火的事实? 吴卖家未告知李买家涉案房屋不能明火的情况,足以影响李买家是否决定购买涉案房屋,因此吴卖家对合同的解除及损失的产生负有一定过错? 李买家已实地查看过涉案房屋,对涉案房屋没有明火炉具应当有所留意,但其在签订合同后才提出不能使用明火的问题,且在知晓涉案房屋不能使用明火后仍然支付首期款,其后才提出解除合同,对合同的解除及损失的产生亦有过错? 本院认定双方均有过错,过错程度相当,认定吴卖家向李买家退还定金及首期款,驳回李买家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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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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