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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患老年痴呆症的老人过户房产能起诉撤销吗?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广州张律师解答:不一定,患老年痴呆症不一定就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老年痴呆症也分轻度、中度和重度。所以也要看房产过户时的病情程度。如果是轻度或中度,则比较能撤销过户。如果是重度,则撤销过户的几率大些,但也要结合很多的病历或检测报告。另外,张律师提醒:此类案件如果老人还在世的话,一般都要先走一个特别程序,申请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司法鉴定方式),如果老人已经去世了就无法做了。但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证明过户当时已经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法院还是可能在不走特别程序的情况下判决撤销房产过户的。如下面这个案件,2016年开始犯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将名下房产2018年过户给儿子,后2020年又起诉撤销过户,法院审理后认为凭几年的病历及起诉时自己做的精神鉴定报告,可认定母亲过户时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撤销房产过户。

判决书节选:
根据广东省人民医院2020年1月21日、2020年7月28日的疾病诊断证明书载明,陈母于2020年1月21日诊断为痴呆(重度)、2020年7月28日为阿尔茨海默病,此外,根据广东省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于2020年11月9日作出的粤精卫【2020】精鉴民字第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2020年10月14日广东省人民医院CT平扫结果示:左侧枕叶软化灶形成;脑白质疏松;脑萎缩? 简易智能量表(MMSE)检查结果示:5分,提示受试者存在重度智能障碍;韦氏成人智力量表受试者难以配合完成: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结果示:45分,提示受试者存在明显日常生活功能障碍? 根据上述材料可知,陈母于2020年1月被诊断为阿尔茨海默病患者,且系重度患者?
从双方举证证据来看,陈母、吴父并无直接证据证明陈母于2018年10月26日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但根据2016年6月24日广东省人民医院出具《中国修订韦氏成人记忆量表(WMS-RC)检验结果》、........受试言语发展的情况、词汇量及对词义的理解能力、对空间图形的分析、综合能力极差? 吴儿曾至医院核实,但该报告人签字潦草,医院无法核实相应记录,无法确定是谁记录的,该测试结果时孤立的没有诊断证明及资料,不能反映陈母当时情况,与《司法鉴定意见书》中所称陈母现在已无法完成该测试的意思不符,根据吴儿回忆陈母于2016年开始是会忘事,但不是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 虽然该证据并无原件,但日常经验法则可知,阿尔茨海默症,是一种不可逆的逐渐加重的大脑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 主要表现是记忆障碍、失语、失用、失认、视空间技能损害、执行功能障碍以及人格和行为改变等全面性痴呆表现? 结合CT平扫结果可知,陈母患有阿尔茨海默症(重度)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加重的过程,且吴儿在庭审中亦确认陈母于2016年开始是会忘事,而阿尔茨海默症主要表现是记忆障碍,故综合上述证据,本院有理由相信陈母于2016年开始已经出现了认知功能障碍、不具备自行辨认能力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 此外,虽然吴儿提供2018年10月26日,吴父及陈母到天河区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视频,但该视频仅有14秒,且视频内容为吴父坐在陈母旁边,陈母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 该视频并不能全面展示陈母认知功能、辨认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故吴儿认为陈母将房屋出售给吴儿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院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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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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