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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共同出资经营直播账号,合同解除后如何补偿?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广州张律师解答:首先看合同约定,有约定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由法官根据合同解除的原因,谁是过错方等因素酌情判决持有账户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下面这个案件,主播姚某和供货方吴某协商合作经营某直播账户。后因主播生病无法直播,供货方直接解除合同,直播账户归供货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在合作期间都对共同的直播账户投入了人力和金钱经营,该账户属于共同财产。结合合作期间的利润金额,酌情判决账户持有人对主播补偿60万元。

判决书节选:
《独家经纪合同》2.1条约定的账号补偿金,是在合同期满时对作为共同资产的“某严选”账户所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即享有账户所有权的一方需给予对方现金补偿? 但从本案现有证据来看,双方在提前解除合作关系时并未对“某严选”账户归属达成明确约定,且姚某并无证据证实该“某严选”账号在双方合作关系结束时的财产价值及吴某无正当理由获得了不对等的共同财产分配? 姚某要求吴某按照合同约定的半年利润总和支付账户补偿金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但考虑到《独家经纪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主要过错方在吴某,其违约行为造成姚某前期对“某严选”账户运营投入及基于该账户继续使用获得收益目的落空。本院综合吴某违约行为、合同履行期限及姚某在合作期内收入情况,酌情判令吴某向姚某支付补偿金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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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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