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承租人搬离房屋后,未办理交接手续还要交租金吗?
作者:张静 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广州张律师解答:要。承租人不租房屋搬离后,需告知出租人已搬离,并将房屋钥匙交还给出租人,这样才算是解除了租赁合同关系,后面的租金才不用给。如果直接搬离不通知出租人,则出租人不知道你已搬离,就无法将房屋重新出租,则后面的租金出租人就还要给。至于中途解除合同后的违约金,是另一码事。如下面这个案件,承租人因行政管理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直接搬走并锁了房屋,钥匙也自己拿着。法院审理后认为 承租人因没有通知出租人,故仍需继续支付租金。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今某公司与刘某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双方已实际终止租赁关系,故今某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可予支持?关于今某公司要求支付2022年6月至2023年1月31日的房租、水电费及卫生费共计79981元? 刘某辩称其已于2012年6月4日搬离租赁房屋,故无需承担之后产生的租金等费用? 根据查明的事实,反映刘某是将租赁房屋自行上锁,没有证据证明其已将搬离的事实告知今某公司,而且,刘某一直未办理房屋交还手续,房屋钥匙一直自己持有,没有交给今某公司? 可见,房屋一直仍然由刘某控制? 故此,今某公司要求刘某计付2022年6月至2023年1月31日的房租、水电费及卫生费共计79981元,有理,可予支持? 刘某称今某公司完全可以破锁收回场地,是今某公司自己没有及时收回房屋终止损失,对损失的产生自行承责的意见,缺乏理据,本院不予采纳?

律师资料

张静律师
电话:18078803…

我的精采回复

最近访问